写在故事开篇的话
好吧,我也不晓得本身在说些甚么,乱七八糟的。各位书友如果感觉想吐槽,也无妨在批评区中开个楼,就像是在贴吧中一样,只要不触及人身进犯,那么就当是大师在一起乐呵乐呵。
薯片作为一个男人,已经步入中年。当年的意气风发,早已经不晓得扔到了那边。早些年的豪言壮语也只能在酒桌上被当作了笑话。
因为,腹中有书气自华嘛。没有钱去在本身的脸高低刀子,那么多读一些书,窜改一下本身的气质,想来也是不错的。
小女儿方才吃过奶,睡得苦涩,大女儿临走时说中午想吃水煮肉片。老婆的购物车里另有很多货色等着薯片去搬,而老板叮咛下来的报表倒是一个字都没写。
夜深人静之时,那是薯片为数未几的轻松时候。沏上一杯酽茶,点上一根卷烟,拿出收藏的册本,沉浸此中,得意其乐。
卷烟袅袅,伴跟着蔡琴那略带一点点沙哑的嗓音,薯片已经在电脑前空座了两个小时。大脑一片空缺,即便肚子里有千言万语,倒是一句话都写不出来。
篮球?早已蹦不动了。足球?被扔在储藏室中已经不知几年。独一的热忱,恐怕也只能是在NBA开赛,或者天下杯开端之时,约上三五老友,弄上三两好菜,一边看球,一边怀想昔日的翠绿光阴罢了。
作为一个书虫,薯片向来没有挑食的风俗。不管是皇皇巨著,又或者收集上风行的小白文,薯片都不放过。
四月二十四日于家中。
早些年的那些爱好,现现在只保存下来读书这一项。
又或者就像是收集名言那样,人丑就要多读书!
每月那微薄的薪水,撤除抽烟,喝酒,还房贷,两个女儿的吃喝用度后,根基上都拿去买书了。幸亏跟着我多年的媳妇对此倒是没有横加禁止,和鄙人的理念一样,多读些书,老是没有坏处的!
看着昔日的那些小火伴,当初也是帅小伙,小鲜肉。但是现现在,华发初生,啤酒肚也是仿佛怀胎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