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反击进行时(中)
那么用这把枪恰好合适。
是的,不是甚么把戏师能利用的道具。短剑、杯之类的祭具或是护符、仙草另有灵石,甚么都没有。拿出来的是Totender,由胡桃木削成的枪夹和枪柄中嵌着十四厘米长的枪身,令人不由遐想起一柄收在鞘中的短剑。
无需抱怨实际的残暴与运气的盘曲,与其说这才是最普通的展开。
舞弥的偷袭程度虽说超出了普通杀手,达到了一流杀手的境地,不管是开枪机会还是对准的位置都可谓绝妙,但是她独一的缺点便在于过分忠心了。
仿佛感遭到了凌易的严峻,卫宫切嗣的平平声声响起。
以是――
“下次见咯。”
凌易毫不思疑,事情到了这一步,他只要说一个‘不’字,卫宫切嗣就会采取统统手腕灭杀他。
伴跟着这句话,卫宫切嗣冷酷的扣下扳机,统统都在他的打算当中。
以是当他们面对战役时,只会留意各种把戏。他们能看破任何乃至是还未实施的把戏。以是在他们眼里,只要有了灵敏的感知力和完美的抗魔对策,就即是把握了胜利的钥匙。这是对于任何一名把戏师来讲,万变不离其宗的关头。
一....
当然,能让他真正采取这套战法的机遇并未几,独一的几次是因为面对的是通例兵器没法对付的把戏师,。当碰到如许的敌手,卫宫切嗣就将他称为劲敌。
除了必备的扳机和撞针以外,从表面看乃至看不出纹路和枪膛,形状相称简练.近似于中世纪末期的火药枪。
因为如果换做是他也是会这么做。
五...
利用科技兵器与把戏,这就是有着把戏师杀手之称的把戏师卫宫切嗣所利用的异端做法。
中枪的概率在百分之五十以上。
超乎凡人的身材机能令卫宫切嗣忍不住想起了那几家陈腐的退魔家属,不过这个少年明显不是那些家属的后嗣,并且具有某种血缘以外的身材特性。
“甚么?!”
眉心中枪的凌易先是一怔,然后豁然般的暴露一抹笑容。
看到这个场景,卫宫切嗣的神采一下子僵住了。
如果碰到没法对其利用现有战略的劲敌。那卫宫切嗣也只要以一个把戏师的身份,用尽所知的统统秘术去与其对抗。而当时,或许手中的这把Contender就是独一的胜算。
他们鄙弃着科学技术。但是大多数把戏师从未曾认识到。人类不依托把戏究竟能走多远。
这下就肯定了,哪怕脚步声再如何滋扰也能够轻松预判出卫宫切嗣的位置。
“无聊的题目我就不再多问了。奉告我,你和间桐雁夜的买卖以及你对Lancer下达的号令内容然后放弃御主身份,包管不再参与本届圣杯战役,我能够让你分开并发誓不再对你脱手。”卫宫切嗣顺手把烟扔到地上用脚踩灭,口气降落却带有不容置疑的味道。
二...
四....
但是,只见乌黑的枪口直直对着他的眉心,不到一米的间隔,这是绝对闪不开的。
而实际上这把Contender是一把单发式步枪。因为这本来是被用作射击比赛的。而切嗣为了利用特制的魔弹,改换了它的枪身,并在撞针上施了邪术。
脑海里俄然冒出一个设法。
“如许吗?但愿接下来时钟塔不会找我的费事。”卫宫切嗣喃喃自语着,从风衣内侧取出了一把枪。
简短又明白的答复。
而其成果,就是他们忽视了不依托把戏的纯物理进犯手腕。不管多么锋利的刀刃,不管多么强力的枪弹,只要不碰到本身的身材就完整不敷为惧。以是只要那在之前,利用魔力去发挥把戏、麻痹、乃至是结界,就能将那些初级进犯手腕破解。
不过这个声音倒是给他带来了一个出乎料想的好动静。
清楚的脚步声传入凌易耳中,不消说也晓得那是卫宫切嗣用心收回来的,应当是筹算扰乱视野然后趁机偷袭,当然也有能够是其他战术。
――就是现在!
躲在柱子前面的少年,乍看年纪并不大,或许连十八岁都不到,但是从他的脸上却看不到任何青涩和稚嫩,那双乌黑通俗的眼眸明灭着聪明刻毒的光芒。从谍报上体味,这个少年的把戏程度很差,即便以白手也能压抑,只不过刚才的摸索得出了分歧的成果。
这是卫宫切嗣的风衣。
三...
凌易不晓得她会转移到四周那一栋楼作为偷袭点,但是在她完成转移之前,卫宫切嗣必定会想尽统统体例为她缔造时候,那么接下来如果不能在几分钟内撤退,等候他的将是致命的偷袭。
而比拟戈壁之鹰所用的马格努姆弹,30.06的能力则更是闪现无疑。
刚才那一枪没中,估计会停止计谋性转移,换言之打一枪换一个处所,这是偷袭手的知识。
“放弃吧,现在忏悔还来得及。”
不过作为随身照顾的步枪,只能说它的火力过于强大了。
方才的脚步声在左边,是这个方向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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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易在内心冷静倒数。
凌易公然不甘心遭到压抑,想要反戈一击。
“大抵连按捺力都不但愿我死吧。”凌易随口扯淡道,同时察看四周环境的窜改,这里固然是最顶层,但是四周都没有墙壁,不管从甚么位置都能看到冬木市的夜景,走到边沿的处所一不谨慎被风吹下去都不奇特。
凌易身形突然暴起,从柱子前面闪了出来,二话不说一拳挥出。
只要出奇才气制胜。通过与多名把戏师的战役,卫宫切嗣得出了一个公式要打败把戏师,就不能完整依托把戏。
他的语气透着浓浓的迷惑。之前在筹议暗害打算的时候,卫宫切嗣清楚的记得他跟舞弥商定好的开枪表示是‘点烟’,这此中也有相称大的默契成分,以是仅凭一个点烟的行动就能猜出他们之间的打算,这未免过分不成思议了吧?
氛围一时候堕入死寂,半晌后卫宫切嗣说道:“让我惊奇,你是如何看出来的,我觉得刚才的表示只要舞弥才晓得。”
虽说不是死徒,但也能够当作非人类才对待。
“你的话,我一点也不信赖。”
它利用的是30.06毫米口径的Springfield偷袭步枪弹。而这类枪弹不管从尺寸还是能力来讲都与步枪枪弹的观点相去甚远。与大型军用来福枪的0.308英寸温彻斯特弹比拟,30.06的能力还要更胜一筹。
估计是卫宫切嗣想留凌易一命,以是才没有号令舞弥第一时候开枪,而是比及仅凭一己之力没法活捉凌易的时候,才下定决计给舞弥下达开枪的表示,但是却不知已经落空了最好的机遇。
不管从哪方面来讲,现在的局势对凌易相称不妙。
没有视野遮挡,卫宫切嗣的身影终究呈现在了凌易面前。
不过凌易不担忧中枪,因为只要不是致命部位都不要紧,他反倒在乎卫宫切嗣。别看刚才的近身计谋微落了下风,但是卫宫切嗣之以是会被称为把戏师杀手,靠得可不是几招徒手斗争。
闻言,凌易一点反应也没有,傻子也晓得这是消磨敌手的战意,以卫宫切嗣的脾气如果下定决计是绝对不会部下包涵。
但是等候着凌易的倒是一片乌黑的视野,这一拳毕竟没挥出去。
不等卫宫切嗣想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只见凌易的身材俄然硬化,像是砂土堆积的城堡一样蓦地崩溃,脑袋、四肢甚么的化为黏稠的泥浆,好像被搅拌过无数次的水泥一样,看上去就让人涌起呕吐的欲望。
以是,他赢了。
以是,枪真正的威胁,不在于火药和弹头所阐扬的物理粉碎力。
要提及把戏师这类生物最大的缺点,就是由傲慢而产生的粗心他们毫不思疑本身就是奥秘与人类聪明的中间人,并且他们坚信,除了神以外,能对他们形成威胁的,也只要一样身为把戏师的人。
既然预感到了,想做出呼应的筹办也不难。
以是卫宫切嗣才安排舞弥停止偷袭,只要具有充足的高度和视野便能够轻松狙杀目标。
风衣哗啦啦作响,飘舞下落下。
――这是假的。
除了――
躲开致命偷袭的凌易并没有顿时松口气,而是毫不游移的躲到了一根柱子前面,从刚才的弹道阐发,这里属于偷袭死角,即便是穿甲弹也不成能穿过这根厚度高达二十厘米的钢筋混泥土柱子。
“――结束了。”
心脏狠恶鼓励,凌易从未经历如此严峻的战役,哪怕成心逼迫本身沉着下来,身材却节制不住的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