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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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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笑道:“是!是!”

那大汉听到沈牧对小二的叮咛,转头浅笑,抱拳道:“这位兄台,请过来共饮一杯如何呀?”

初时沈牧尚未发觉,但过未几时,脑筋便感复苏,发觉酒水从小指尖流出,暗叫:“妙之极矣!”

大汉开朗一笑,“哈哈哈,大师只不过是萍水相逢,倒不如痛快的喝上几杯不更好?”

心中固然对这大汉有所迷惑,但脸上却没有涓滴闪现,举杯对大汉道:“不错,醉倒何妨死便埋。”

他上得楼来,跑堂过来号召。

小二倒是赔笑道:“爷台,十斤高粱喝得完吗?”

此时,已是中午,闻到肉香,便觉赌中接,当下循着香气寻去,转了一个弯,只见老迈一座酒楼当街而立,金字招牌上写着“松鹤楼”三个大字,感觉这个金字招牌的上的店名非常眼熟,感觉仿佛在那里见过,倒是一时如何也想不起来。

叫道:“小二,取两只大碗来,再打十斤高粱。”

“来嘞!”小二虽见这大汉穿着陈腐不堪,倒是面貌甚伟,气度不凡,便也不敢怠慢,在大汉找到了位置坐下后,便赶紧先端来了一大壶酒。

他紧紧杜口,不让腹中酒水呕将出来。俄然间丹田中一动,一股真气冲将上来,只觉体内酒气翻涌,竟与真气相混,这酒水是无形有质之物,不似真气内力可在穴道中安居。

沈牧想到,如果他没猜错的话,此人想来此人十有八九就是乔峰了,便号召跑堂过来,指着那大汉的背心说道:“这位爷台的酒菜帐都算在我这儿。”

他有好一段时候没有如何喝酒了,有是也只不过偶尔喝上几杯,那里见过这般大碗的喝酒,不由得皱起眉头。

他左手垂向地下,那大汉并没留意,只见沈牧本来醉眼昏黄,但过未几时,便即神采奕奕,不由悄悄生奇,笑道:“兄台酒量竟然倒也不弱,公然有些意义。”又斟了两大碗。

过未几时,小二取过两只大碗,一大坛酒,放在桌上,道:“客长,酒来了。”

说着,两人便都端起一碗酒来,咕嘟咕嘟的便喝了下去。

大汉听到沈牧说各饮一百碗酒,也就是两千杯酒,神情就不由的微微一怔。

给沈牧感受很像影视中的乔峰,却也不尽不异,沈牧用【气运勘察术】去看这大汉的武功修为,倒是底子看不到,那么就是说这大汉的修为必定要比他高很多,乃至于他就底子不能勘察出这大汉的修为,只能看出这大汉的气运带着淡淡的黑,较着这大汉气运并不太好。

当即胸膛一挺,眼神一亮,朗声道:“好,鄙人舍命陪君子!”

呼一口气,又将一碗酒喝干。

沈牧心中微微一愣,心道:“我靠,这大汉要不是乔峰,岂不是让老子白请了一顿酒菜?”

沈牧在贩子上,信步而行,俄然间闻到一股香气,乃是焦糖、酱油混着熟肉的香味。

那大汉指着沈牧道:“这位公子爷宴客,你何必给他省钱?十斤不敷,打二十斤。”

沈牧却也任其天然,运起一道六脉真气,从天宗穴而肩贞穴,再经左手手臂上的小海、支正、养老诸穴而通至手掌上的阳谷、后豁、前谷诸穴,由小指中倾泻而出,这时他小指当中,却有一道酒水缓缓流出。

招牌年深月久,被烟熏成一团乌黑,三个金字却闪动发光,阵阵酒香肉气从酒楼中喷出来,厨子刀勺声和跑堂呼喊声响成一片。

一夜风骚过后,天刚蒙蒙亮,沈牧缓缓展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氛围中还满盈着昨晚留下的淡淡气味,只觉一夜的怠倦都已经消逝,打了个哈欠,慵懒的伸了个懒腰,然后看向别离睡在他身边的两个不着寸缕的木婉清。

沈牧满饮一碗,笑道:“好酒,好酒!”

便一脸不在乎的,对大汉笑道:“我这酒量是因人而异。常言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这一大碗嘛,我瞧也不过二十来杯,一千杯须得装上四五十碗才成,我们就各饮一百碗酒,你看如何?”

酒保依言斟了。这满满的两大碗酒一斟,沈牧顿感酒气刺鼻。

思考间,这面貌身为灰袍大汉竟然一闪不见了!

沈牧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便也微微一笑,对大汉抱拳道:“恭敬不如从命!”

沈牧饮了一口这高粱酒,顿觉甚是酒劲实足,甚是好喝,心道:“这高粱酒在宋朝固然已经算是烈酒了,可在当代的白酒倒是差上很多。”

那大汉对小二叮咛道:“满满的斟上两碗。”

沈牧未喝第三碗酒时,已感烦恶欲呕,待得又是半斤烈酒灌入腹中,五脏六腑仿佛都欲翻转。

这让沈牧不由心中一惊,道:“莫非此人便是乔峰?”

大汉哈哈一笑,“痛快!”

沈牧心道:“归正我如何喝都没事,我就不信,你喝一百碗都没事。”

沈牧暗道:“我日啊,这大汉这么能喝,应当不是认错了吧。”

沈牧便想下楼去找,但是他还没解缆呢,便见那大汉已是走将出去,对小二叫了一份大侠套餐,“小二,来一盘熟牛肉,一大碗汤,两大壶酒。”

进得城去,行人熙来攘往,甚是繁华热烈。

那大汉也喝了一碗,再斟两碗。

那大汉笑道:“咱两个先来对饮十碗,如何?”

“痛快!”那大汉浅笑道:“兄台倒也爽气,只不过你的酒杯太小。”

那小二和沈牧听到“十斤高粱”四字,都吓了一跳。

说着,便起家,叮咛酒保取过杯筷,移到大汉席上坐下,对大汉道:“未就教豪杰高姓大名?”

沈牧想起昨晚的一场双飞游龙大战,不由的暗自心惊,从软塌上站起家来,还感觉脚底有些发软呢。

沈牧要了一壶酒,叫跑堂配四色酒菜,倚着窗台边自斟自饮,看着窗外的贩子上来交常常的人群,倒是看到一个极其熟谙的的大汉,这大汉身材甚是魁伟,三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布袍,已微有褴褛,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很有风霜之色,傲视之际,极有威势。

分开瑶池仙府,沈牧便筹办持续赶路,翻过几个山头,数今后,来到一座小城。

沈牧暗道:“这大汉如若果然是乔峰,我如果反面他痛饮一回,岂不是让他藐视与我?不可,必然不能丢了这个脸,最多也不过是醉死,又有甚么大不了的?”

特别是瞅向两女的共同之处,不由悄悄点头:“哎,都说白虎克夫,我感觉倒不是白虎克夫,而是白虎太吸人了,一个还好,两个一起来,一夜十四次郎,要不是我用六脉真气顶着,还真是有些抵挡不住了。”

这一大碗便是半斤,沈牧一斤烈酒下肚,腹中便如有股烈火在熊熊燃烧,脑筋中混浑沌沌,不由心道:“这酒固然不像当代的白酒那么烈,但是喝多了也上头啊,喝了这一斤高粱酒,头都有些晕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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