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夏尘
夏尘是这个船埠的监工,肇庆人,五十来岁。据他说本身十三岁被爹娘赶削发门餬口,十四岁时拜了一个兽医为师,学了些驯畜的本领,以后还在军阀龙济光那当过几年养马官。厥后李烈均把龙济光打出了广东,他也跟着受了伤,断了左边胳膊,干脆脱了戎服跑来寻城投奔远方表亲沈平。因为长年只用一只手糊口,又住在湿气重的水登陆边,夏尘右臂得了严峻关的节炎。
因为寻城得天独厚的地理上风,自光绪年始,这里来往的商贩与日俱增,也动员了本地贸易的生长,要想富,先修路,现在看来这句话从古自今都是对的。船埠作为这里的运输命脉,一向由本地各大商会和家属把持着,而董自知地点的三湾船埠就属于此中的沈家老爷沈平统统。
虎斑犬当然好用,但组建夜巡队是老端方,毕竟人的应变才气比犬强,特别是烽火纷飞的年代,小偷越来越多,只靠八条犬也忙活不过来。固然插手夜巡队会捐躯早晨歇息时候,但是以沈家也答应队员白日能够起晚些干活,夏尘不想董自知白日干活累过分导致不能享用他的技术,便遴选他入了夜巡队。
夏尘:“切!每次找你小子按摩,你这嘴就像吃了荔枝似得,少恭维我,我这一身伤我本身最清楚,去去,该干吗干吗,我要给犬喂肉吃了。”
说也奇特,这些犬常日里不声不响,老是趴在江岸边上歇息,可只要一入夜,它们就会自主两两结队,有序地在船埠上巡查,每逢逮着小偷,便会如狼般呜叫,把火伴引来,一起把小偷撕咬个皮破肉绽,直到夏尘用口哨唤它们开口为止。
任何事情的开端时老是伴跟着不适应,董自知长年犯懒,贫乏活动,使得他搬起货来吃力至极,这也导致他经常因搬货又慢又少而被监工吵架,剥削人为更是成了家常便饭。
“七哥,我们船埠就你在这搬货最久,必定有很多见地,那些江边的传闻是真的吗?”糯米仔只要十六岁,为了壮胆量,他先挑头谈天,他所说的七哥大抵六十出头,因左肩上有块酷似七字形的胎记而得名。
队里共四小我,夏尘带头,分摆布两组巡查,每隔一段时候就会合合在船埠中心歇息一会。
七哥一边拿着气灯四周照,一边故作高深的说:“你们啊,想壮胆量直说,非得拿我充大头,也好,归正今晚巡了六七圈连贼毛都没见到,闲着无聊跟你们吹一吹水。”
自府院之争起,大小军阀相互攻战,江面上常常能看到漂泊的死尸,这也养肥了江中的鱼,当时的渔民捕到一米多的大鱼很常见,偶然候剖开鱼肚子还能瞥见人骨,传闻曾有渔民在捕到的两米长的大鳡鱼肚子里还发明过一两根戴着戒指的手指。
想要日子过得好,委曲老是少不了,董自知本身也认了,对欺负本身的人,他反倒笑容相迎,早晨给他们做个按摩,按一按摩,都说贫苦最能刺激大脑,几个月下来,董自知算是把父亲从小教的本领都给回想得七七八八了,不到半年时候,欺负他的人越来越少,称兄道弟的人但是越来越多。
“他娘的,你小子如果早来几年,我的胳膊早好了。”
董自知出于猎奇也跟着点头问道:“是啊,七哥,工队里你最慎重,必定甚么都见过了,也甚么不都怕了,船埠上大师除了老夏以外就服你,快说说你都见地过哪些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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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感觉这一江春水是本身和家独一的关联,董自知决定留在船埠当个搬运工,起码依托着江边,内心另有一些念想。
此中有一种叫泥塘鲶的鱼,鱼皮色彩就像江边的黄泥一样,另有着浓烈的泥腥味,鱼嘴大如脸盆,长着双排的倒钩细牙,这鱼风俗了吃人肉,还晓得埋伏在岸边浅滩,偷袭玩水的孩童,把他们拖进江中吃掉。
夏尘对这些犬比人还亲,虎斑犬爱吃肉,特别是鲜肉,他便筹算向沈家要笔钱专门买肉喂犬,起先沈家觉很多余,只答应他买些鸡鸭下水,可他甘愿本身少吃点,也要本身掏钱给犬买鲜肉吃。厥后这些犬多次抓着小偷,有次还把几个来肇事的给咬掉了数根手指,沈家见这几条烈犬比打手好使,也就同意了他的要求。
工队里的人见他这么不顶用,也经常欺负他,要么是在他搬货时从他屁股背面踢一脚,要么是用饭时用心碰碎他的碗,偶然候早晨撒尿也会莫名其妙被几小我往脑袋上套个竹筐一顿打。
久而久之,大师伙也习觉得常,不过由此也呈现各种瘆人的传闻。插手夜巡队固然能够多睡点,但再壮的男人也有怕怪力乱神的时候,董自知干这活,工队里没人恋慕。
作为最早逼迫董自知的人,董自知却最早帮他按摩按摩,一开端他也是将信将疑,没想到很有疗效,现在他成了董自知的常客。
船埠常常有其他商会的人来肇事,早晨不时也有小偷出没,夏尘经沈家同意,亲身培养了八只虎斑犬,这类犬满身均有玄色条状纹,细而不连成片,似虎斑,胸宽腰束,两耳老是直立高过圆弧的头顶,四肢苗条而细韧,十虎九猎,虎斑犬是典范的猎犬。
董自知:“夏叔,您真不愧是官爷,这身板,结实得像船锚一样,您放心,保准给您治好。”每次董自知帮夏尘按摩,如许马屁老是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