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茱萸篇(一)
“我来找忠棣府的仆人,他是我爹爹。”话才出了口,我便心下有些悔怨了,他会信我么?
爹爹是这朝里的大官,听人说,是正二品的尚书。固然我并不晓得,这官儿有多大,但是我晓得,这足以让我衣食无忧了。
初见之时,爹爹眼中是哀默,是欣喜,是肉痛,母亲的死,对他而言,仿佛是一个不能接管的究竟。他看着我,叫着母亲的名字,好似没了灵魂普通。直到很多年后,我有了爱的人,才明白,这类锥心之痛,到底是甚么。
彼时,衣衫褴褛,发如杂草,脚下的草鞋早已磨的没了边,脚上都是紫血泡。乍看之下,我不过就是城门口一个要饭的叫花子。
每到傍晚,便是回家的时候。我们家在山脚下,只一间茅草屋,但是母亲也打理的井井有条,各处都是母亲手札的小物件,充满了情致。
母亲见了,热泪盈了眼眶,只抚摩着我的脑袋说,“萸儿,你真是个好孩子。但是这花儿,今后还是留在郊野间吧。你拔下了它们,只不过六七天的风景。你如果留了它们,岂不是能多让它们绽放几月么?”
身下早已冻得没了知觉,忽而又被一股暖意包抄着,这披肩里的余温,似是能撑着我熬完这最后一段路。狼吞虎咽地吃起了热点,都来不及喝一口热水。不一刻的工夫,点心便全下了肚。正要昂首看时,却见着仇人的马车已是远远的走了,不见了踪迹。
盆里的热水浸湿了整张脸面。手中与背后的伤痕,痛的人直呲牙咧嘴。彩莲怯懦,直捂住眼,吓得不敢看。顿时就被这个丫头逗乐了,当时我并不晓得,她将伴跟着我在今后的冗长光阴里并肩同业。
夏季里,母亲最喜好的便是梅树。每落了头一次雪,她便会在树下小饮一杯,然后奉告我,“这天山脚下,有一片雪樱,开的极其美好。风一吹,落英缤纷,像极了天女散花。今后,等你长大了,有了敬爱的人,你便带他去那儿。天山的神,会保佑每一对深爱的人,生生世世都不分离。”
“茱萸,我叫李茱萸。母亲说了,‘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我的名字便由此而来。”此时,我便晓得,这府里,忠叔,便该是我能信的人罢。
忠叔谨慎翼翼地领了我进门,找了个叫彩莲的小丫头,说由她帮我洗漱换衣。
我就像一个野孩子,在这乡间郊野,漫山遍野,无拘无束,肆意妄为地奔驰着。在草丛间,跑的累了,便躺倒在其间,只抬眼看着这蓝天,湛蓝湛蓝,好似心下也能洗涤的如此纯洁普通。
含混间,一双玄色金线蟒靴来到身边,这靴子的仆人说,“阿平,把我的披肩拿来,给这个孩子披上,再拿一屉热点和热水来。”
记得有一次,我将野花摘了一束,配了六种色彩,只想带回家给母亲一个欣喜。
忠叔笑着说,“娃娃,你是饿了么?要不要忠叔给你找些吃食来?“
忠叔摸了摸我的脑袋,“你母亲叫甚么名字?”
当时正逢夏季,恰是京师最冷的日子,我便将本身仅仅抱住,缩在城门口,叫喊着母亲,多但愿她能给我一些暖意。
爹爹也不睬会这些,只是对我说道,“今后今后,你便是这府里的大蜜斯,可晓得了?”
忠叔将我救下的时候,挨了两顿板子,当时的我便发誓,凡是我有出息的一日,必定要叫杜氏血债血偿。
“丹冉,卫丹冉。”我筹划着稚嫩的童音,一五一十地说着。
门“吱呀”一声开了,探出一个父老的脸来,此人恰是忠叔。我本能地今后退了几步,撅起嘴,满眼的警戒。
这忠棣府深宅大院,墙高八尺,我只呆呆地在门外看着,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如许大的屋子。
母亲分开的那一夜,如往昔那般,陪着我在屋外看星星。这漫天繁星,看的民气醉。母亲含笑对我说,“你去京师找你爹爹吧。忠棣府,便是你余生的归宿。我只愿你,此生能获得保重。”
我的母亲曾是一个绝色的美人,举手投足间,都是数不尽的风华。而我,并未担当她的仙颜。一个边幅平平的六岁孩童,要从丽郡的乡间,跑到繁华的京师,谈何轻易?
雪停了,一个小叫花子,到处扯着人探听忠棣府在哪,被人嫌恶地揍过,被人吐过口水,跌跌撞撞,好不容来到了府前,却一时错愣在地,不知所措。
我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直到有一日,那杜氏将我按于水缸以内,我死死挣扎,却不得其救,当时我便晓得,这府中,并非每一小我都喜好我。大娘,大哥、三弟,我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个死了洁净的外人罢了。
当时,我并不晓得,忠叔的内心是有多么的高兴,他一把将我抱起,冲动道,“你母亲可给你取名字了?”
这一起行乞,手早已磨破,新月伤口在雪天化了脓。浑身打着冷颤,却不断地奉告本身,我不能死,我还没有见到爹爹,又怎能就如许去见了母亲,我承诺了她的,我不能死。
母亲靠在我的肩头,泪浸湿了我的坎肩,这一年,我六岁,一下成了没有母亲的孩子。
母亲留下的川资,很快便用光了。孤苦伶仃一人,只靠着这双腿,沿路乞讨大半年,才算勉强到了京师。
一个小叫花子,一朝成了忠棣府的令媛蜜斯,一时候,城中纷繁传言,说是礼部的尚书大人,在外头惹了风骚债,这叫花子索债来了。
当然,这府中,也并非没有别的靠近的人,四妹便是一个。李婵是个小跟屁虫儿,自打我进府今后,便喜幸亏我身后闲逛。约莫都是不得大娘欢心的原因,我们两个小人,反而越走越近。我喜好叫李婵“馋嘴猫儿”,李婵则喊我长姐,我们便在相互打闹,以及大娘的棍棒之下长大了。
自我记事起,便是在丽郡的乡间。春日,是丽郡最美的时节,野花开的热烈,好像陌上红颜,直烙印在民气尖。就在瀑布前,挨着水田,斜斜的几撮,这野花扎起来,亦或者插着都非常的都雅。
偶尔有人路过,见我不幸,也会打发一个白馍馍。但是如许的鬼气候,白馍馍落了地,便是硬邦邦的,硬生生得能给我磕下一颗牙来,只能疼得我死去活来,却也只得打落了牙往肚里吞。
我将母亲的话深深记在了心间,想着,今后如果有了相爱的人,必然要带给母亲看。但是母亲,却没有比及这一日,便离我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