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千年之吻
秦陵下的苦战持续到黑夜,终究变成一场搏斗,失利者几近没留活口,大多死于马克沁重机枪的扫射。旅长被俘虏后,立即被扔进烧开的油锅煮熟,做成人肉汤分给胜利者们吃了。
他看到了墓仆人的脸。
棺材内里完整感受不出来,但是钻入棺椁内部,就仿佛进入一间地下冰窖,或数九寒天的雪夜……
往南还是往北?
他先看到一双鞋子,唐朝的高头履,鞋尖高高卷起的那种。鞋面五颜六色,上等织锦做的。一床罗衾,丝绸被子盖在尸身上。李后主有词“罗衾不耐五更寒”,因当时还没发明棉被。墓仆人的体形不大,肯定不是成年人。加上棺材空间庞大,被冻得满脸鼻涕的小木,颤栗着从侧面爬过来。陪葬器具很多,各种精美的金器与玉器,都是未曾见过的款式,传说是用来庇护尸身不腐。另有无数层绫罗绸缎,每压下去一下都会扬起一阵碎屑灰尘,仿佛唐朝会从烟雾中穿越而来。马灯吊在小木的牙齿底下,跟着他的惊骇程度而摇摆不止。
焦炙地等了一整宿,熬到凌晨,小木才发觉,一辆大车往南而去,另一辆大车往北而去。
重新戴上防毒面具,小木嘴里硬塞进马灯的吊环,被两个兵士托进棺材洞。小木严峻得全部心脏像是要炸裂了似的,关于盗墓过程中遇见诈尸的传说很多。每次爬进棺材,小木都会本能地惊骇。并非惊骇尸身,而是棺材这类封闭空间,天然存在一种压迫感,仿佛随时会重新封闭,把你孤零零地抛下,伴随死人长眠。
他之前亲眼所见的不腐之尸,都是晚清期间的。因为涂过防腐的药物,很多还是西洋传过来的福尔马林,更陈腐的则是水银、丹砂。至于传说中的不朽干尸,小木也传闻过,但都在气候干旱的西北地区。绝无这类跟刚死时一模一样的。
小木顺手抓了个阄,决定往南而去。
他把统统财宝装进大布袋子,唯独留下墓仆人的夜明珠。最后,他看了斑斓诱人的少年一眼,便仓促爬出棺材。
旅长连夜在白鹿村强征了几辆大车,把唐朝小皇子的棺椁、小镇墓兽,另有陪葬品都放上去。他们趁着夜色分开白鹿原,向潼关方向奥妙遁去。
小木实在忍不住,放下嘴里的马灯,亲了亲少年的嘴唇。
小木看着内心一慌,但也不敢说甚么。他明白,棺材抬起以后,底下的金井就会透露,内里藏着更多宝贝。他并不提示别人,就当甚么都没有吧。公然,大师手忙脚乱的,加上墓室里黑灯瞎火的,谁都没有重视到另有一口井。
旅长亲身把小木拉出来,他屏退摆布亲兵,盘点棺材里的宝贝,还在小本子上一一记录,公然分歧于盗墓的蟊贼。
白鹿原,唐朝大墓,地宫绝顶。
旅长命令搏命突围,但拉着棺椁的大车,陷在淤泥里转动不得。全军被围得水泄不通。对方军阀是陕西本地人,对外来的北洋军恨之入骨,命令不接管投降,一概格杀勿论,给遭罪的三秦父老报仇。
照土夫子掏棺材的端方,小木给本身脖子上挂一条白布带,再套到墓仆人的脖子后。如许他把身材直起来,就天然把小皇子拉起,仿佛尸身本身坐起来普通。他取出少年脑后的玉枕头、十几条珠串,以及两三个宝匣。他跟小皇子的间隔太近了,几近鼻子顶着鼻子,从他嘴里呼出的氛围,直接进入死尸的鼻孔。
最最让人震惊的是,这个少年墓仆人没有腐臭。
实在,他是喜好男人的,这是一个奥妙。
唯独壁画没法带走,他们也不懂揭取的技术,只能留给后代的盗墓贼了。
冷。
这支溃兵可谓满载而归,在入夜前撤出墓道。按照小木的建议,他们敏捷回填盗洞,重新把墓道口埋没起来,以免掘墓的肮脏事被人发明。不过,小木记着了参照物,坟冢上有一株歪脖子古槐树,往下挖三丈三尺就是墓道口。
至于陵墓中挖出的统统金银财宝,天然一并改换了仆人。
“是,没烂。”
发掘唐朝大墓的奖惩,如此之快就来临到他们头顶,真是始料未及。
而他想要把金井里的奥妙,留到本身下一次再来这里的时候。
一个少年。
独一的幸存者,倒是少了一根指头的小木。他扮作死尸活了下来,心想是小皇子保佑了本身。天亮时分,他悄悄爬出尸身堆,脱下戎服逃离了秦始皇陵。
第二天,颠末临潼县的秦始皇陵脚下时,不测遭受另一支军阀的攻击。本来,袁世凯称帝当年,陕西军民与云南蔡锷遥相照应,扯起护国军大旗。陕北镇守使陈树藩在富平兵变,摈除陆建章自主,并与西北军阀胡景翼大打脱手,两边血流千里。
冰冷的温度提示他――亲的是个死人。他晓得,遵循很多大墓里的传统,这小皇子嘴里应藏着一枚夜明珠。但他从未见过夜明珠能真正庇护墓仆人千年不朽的,连百年五十年都熬不畴昔呢。
小木不想挖出这枚珠子,就让它永久留在男孩的牙关以内吧。也算是给本身积个阴德,或为刚才的那一吻?如果小皇子还活着,不会讨厌他吧?
不知是谁惨叫一声,兵士们吓得乱窜。旅长朝天鸣枪,才把局势节制下来。他亲身到棺材前看了一眼,确认内里躺着墓仆人,便转头盯着小木。
小草本来已跑远,面前却又闪现出小皇子的脸,更切当地说,是小皇子的嘴唇的味道。
他换了身本地老百姓的衣服,折返返来,趴在玉米地里察看。他看到军阀备好了两辆大车。一辆车装着小皇子的棺椁,另有一辆车装着小镇墓兽。其他宝贝都可化整为零,唯独这两样只能用大车装。
别无挑选,小木对着棺材下跪,拜了三拜,祈求墓仆人的宽恕。
旅长毕竟是保定军校毕业的,也读过几年书,晓得这尸身千年不腐,必有蹊跷,说不定在科学研讨上代价连城。如果发卖给洋人,充足抵得上本日掠来的宝贝了。他命人用木板把棺材破洞钉上,十多个强健的兵士,用木杠子抬起棺材,谨慎翼翼地运出地宫。
另有被铁链条捆绑的小镇墓兽。旅长说这东西也是无价之宝,与棺材一并运出地宫。
芳华期的年纪。死人的肤色不消说了,面庞却非常完整。每一根头发都收回亮光,眉毛能够清楚地数出来。薄薄的眼皮底下,看得出眼球的形状,很多睫毛透露在外。高挺的鼻子仿佛还在呼吸,人中底下是一对嘴唇。仿佛涂过红色唇膏,显得线条清楚。这是一个标致的少年,眉宇间有豪杰气,倘若还活着的话,必定英姿勃发,如同十七岁初阵的李世民。
“连着棺材一起带走。”
虽说是土夫子出世,但小木面有难色,举起本身残破的左手。旅长拿枪指着他的脑袋:“给你两个挑选,要么本身爬出来,要么我崩了你。”
跟一千多年前的死尸接吻,这也是小木的第一次。
“尸身没有腐臭吧?”旅长通过棺材的破洞,又往里头看了几眼。
栩栩如生,睡着了似的,涓滴没有坏掉的迹象。每寸皮肤仿佛都有弹性,光滑可鉴人。小木摘下防毒面具,用力嗅了嗅少年的脸。没有任何臭味,反而有一股异香,从他的脖子下传来。要不是嘴里衔着马灯,小木必会发作声音来。但他并不惊骇,因为这少年太不像死人了,仿佛吃了某种药,始终在这棺材里睡着,等候有人来把他吻醒。
小皇子究竟在哪辆车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