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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老公输的悲惨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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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蚂蚁爬上了脚指头,狠狠的叮了一口,公输唬疼得浑身一个颤抖,弯下腰来,把蚂蚁扣在手里,恨恨的挤死了它,现在他也只能拿拿强大的蚂蚁出气了。

红色的陆地从山梁上一泄而下,那倒天倾地的气势震得人呆若木鸡而寒毛倒竖,瞳孔在内缩,牙齿在不听使唤的颤抖,双股在不住的颤栗。贩子首级的手里的羊腿无声的掉在了地上,他大喊了一声:“雄师过境,别挡道。”宿营之时,他们妄图便当,直接把营地设在了山梁下。

捧着白帻,老公输悲不成声,眼泪与鼻涕一把接一把的流,而在那火堆旁却分歧适合的响起了管弦之声。

一个崇高的贵族,现在却只能像一个寒微的仆从一样苟延残喘,这实在是让人难以忍耐的事情。

老公输孤零零的站在树下,方才,借着月光,他瞥见了乐凝,那位齐国的大将军一脸刻毒的从他的面前奔过。当然,乐凝并没瞥见他,流浪的贵族把本身庇护的很好,他躲在癞子马的屁股前面,忍着马尾巴上那令人作呕的马粪味道,紧紧的拽着拳头,把仇敌的模样刻进了骨子里。

先君弃世一百日了啊。

一名保护骑着马朝他奔来。

接二连三的凝问钻入老公输的内心,他抬开端来,瞻仰着天上的冷月,细细的揣摩着,俄然一声嘲笑。

老公输心中的肝火越来越烈,额上的青筋一下一下的跳动着,他下认识的向腰上按去,却按了个空,细心一看,本身的那把宝贵的佩剑正悬在那贩子首级的腰上。

商队渐渐的向山梁爬去,像是一只百足蜈蚣,这支商队并不庞大,连人带马算在内,不过两百来口,别的另有二十名披甲带剑的保护,他们从燕国的钟离城解缆,经过雍燕大道入雍都,在雍都逗留了三天,然后横穿了河东走廊,进入了齐国的国境。在齐国的边城烟洛,公输唬本来想离开商队,去投奔他的一名弟子,但是他毕竟没去,因为他想起了燕京之虎对他的叮咛。

老公输欣然一叹,身上的力量仿佛被一支无形的手给抽暇了,他渐渐的坐下来,佝偻着背,重重的喘着粗气,仿佛一下老了十岁。

“该死的!”

“这些贪婪的,该死的贩子们啊,他们真是有目无珠,竟然不识得我公输唬,不但欺诈了我的川资,还讹走了我的衣冠与佩剑,若不是看我老得走不动路了,怕是连这匹癞子马也不会留给我。就算如此,比及了即墨城,他们还是会把它牵走。不幸的癞子马啊,虽说它的脾气是暴燥了一些,但是仍然不失为一匹好马,但愿他们能够善待它,而不是宰了吃肉。”

“天气已晚,等我们穿过那片梅林,城门也就关了,以是得在城外多呆一夜,而明天,那将会是我们大获歉收的时候。”

“君上啊……”

“乐凝,他这是要找死么?莫不是他觉得先君不在了,便再也没有人能够制他?一个落魄的鲁国士子,谁给了他如许大的胆?谁又能给他壮如许大的胆?在齐国的地盘上,独一一人,新君?”

公输唬又骂了一声,狠狠的向手里的糠饼咬去,这糠饼又冷又硬,像是一块石头,几乎崩坏了他的牙齿,他不得不消口水先把它泡软,然后再一点一点的啃。

雄师过境?

霎那间,全部营地炸翻了天,估客们冒死的赶着马,呼天抢地的遁藏着雄师。而那红色的陆地没有半晌停驻,它霸道的辗过营地,将火堆踏灭,将马车撞翻,把来不及遁藏的人踩碎。

是谁?吃了豹子胆吗?还是嫌脖子上的脑袋不敷硬?老公输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冷冷的向山梁上看去。

这些该死的家伙们眼里只要钱。

下一个刹时,万马奔腾。

公输唬爬动着嘴巴谩骂着,每天他都会如许谩骂,偶然是谩骂乐凝,偶然谩骂商队,偶然也谩骂癞子马,总之,他几近每时每刻都在谩骂,因为只要如许,他才会感觉舒坦,活着也才成心义。

贩子首级在车辕上镇静的挥动手,大声的说着,一干估客们轰然喝采。

是的,有人要杀他,那人在齐国身居高位,权倾朝野,并且也是他的一名弟子,还是他最为对劲的一名弟子,大将军乐凝。既然他最对劲的弟子都不成靠,那么,另有谁值得信赖呢?现在,公输唬谁也不信,只信齐国的新君。

公输唬心中一阵恻然,论年纪他比先君整整大上三十岁,先君出世之时,因为左眼有块指甲大小的白翦,按巫官的说法,那是极其不详的,司克君王,命刑父母,巫官劝当时的君上把先君弃之于野,或是沉之于渊。还是身为母舅的老公输倾力保护,才把尚在襁褓里的先君保了下来,当时,世人都嘲笑先君是齐白眼。但是,这些人十足都是笨拙的,又过了十八年,风云变幻,先君从浩繁侯子中脱颖而出,三击强鲁,七败东夷,把一个强大的鲁国打得几乎灭亡,并且完整的把东夷人赶入了茫茫大海,奠定了齐国的强大之路。

在那极目之境的山颠之上,一尾红色的盔缨率先映入视线,紧接着,一匹乌黑的战马呈现在浩大的月色之下,马背上的骑士穿戴白甲,手里高高举着一面大旗,夜风拉得旗号冽冽作响,上面绣着踏海吞日兽,雄浑的号角声乍然响起,越来越多的白甲骑士挤上了山梁,把全部视野塞得密不通风。

“唉……”

“你们这些该死的异国人,莫非是东夷人吗?身在我齐国的地盘上,竟敢做出如此轻渎先君的事情!”

那保护远远的朝着老公输扔下一样东西,然后打着马奔驰而去。老公输狠狠的盯着他的背影,一如既往的谩骂着,过了一会,他挪着生硬的腿向那白乎乎的物事走去,把它拿在手里。动手的那一刹时,老公输颤抖了一下。

篝火升起来了,估客们围在火堆旁烤肉,滚汤的油水滴在火苗上,收回‘滋啦滋啦’的声音,而那肉香味则伴跟着令人讨厌的夜风一阵阵的飘来。

这是一条白绫,长有三尺,宽有两指,它当然不是用来勒脖子的,而是缚在额头上,以示莫大的哀伤,它的名字叫‘白帻’。自从武英王定鼎天下建立次序以来,上规下矩,无一不成周遭,君王身后的第一天,第七天,第一百天,天下万民需得佩带白帻,那条白帻长五尺,宽三指,而诸侯次之,可享白帻三尺两指。

“阿谁该死的家伙啊,竟然想杀我,他必定是在记恨我当年没把女儿嫁给他,幸亏我没把女儿嫁给他,这只白眼狼。”

他站在马车的车辕上,搭着眉看着远方的即墨城,脸上暴露贪婪的笑容。其他的估客们赶着马,把装满货色的马车围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圆圈,构成了简易的营地,二十名保护骑着马奔来奔去。

“嘿,快到即墨城了,明天,记得把这个戴上。”

不该该啊,即墨城的城门已经关了,按律,除了君上与黑骑士,以及八百里烽骑,任何人,任何军队不得靠近,如若不然,立斩不赦。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震天荡地的声响,地上的草叶狠恶的颤栗,躺在老树下的癞子马猛地翻起家来,朝着山梁不住的嘶啸。全部营地炸窝了,保护们骑着马拔出剑,茫然的看着四周,那贩子首级也是一脸震惊,手里的羊腿凝在嘴边,尾部还在滴着一滴一滴的肥油。

玉轮升起来了,斜斜的一轮。

“嘿嘿……”

老公输气愤的转头望去,火堆上的火苗肆意的跳动着,估客们额头上缚着白帻,张牙舞爪的跳着希奇古怪的跳舞。

落日挂在山梁之颠,泼下了光辉的光芒,仿佛为它披了一层五彩霞衣。公输唬骑着一匹癞子马走在商队的开端,他的模样很狼狈,身上穿戴粗布麻衣,脚上是一双草鞋,右脚的鞋底烂了个大洞,一只蚂蚁正在那洞的边沿爬来爬去。

公输唬翻上马来,悻悻的牵着癞子马向营地角落走去。他选了个还算好的位置,背后有一株干枯的老树,勉强能够挡挡夜风,到了他这个年纪,即便是暖和的东风,也不是那么等闲便能接受的。

翻过这道山梁,再绕过一片梅林,就是即墨城了。

“霹雷隆,霹雷隆。”

红色的大水向即墨城卷去。

商队爬到了山梁上,又顺着山梁趴下去,落日泯没在悠远的天涯,天气垂垂黯下来,商队的首级是其中年人,有着贩子所特有的暖和,实际上,在那张笑眯眯的面庞下是一幅丑恶的嘴脸。

流浪的老贵族把癞子马栓在树上,这畜牲比来因为吃得不太好,以是脾气小了很多,它和顺的躺下来,有气有力的嚼着地上的野草。公输唬背抵着老树渐渐的坐下来,在屁股着地的那一刹时,他情不自禁的嗟叹了一声,连日累月的驰驱,一身老骨头都快散架了。

“有眼无珠,没有规矩的东西,你莫非不晓得你所面对的是甚么人么?他是齐国的前任右大夫,他是高贵的三等子爵,他有百里封地,像你如许的保护给他看家都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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