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名家(2)
“连环可解也。”连环是不成解的,但是当它破坏的时候,天然就解了。从另一个观点看,破坏也可以是扶植。比方做一张木桌,从木料的观点看是破坏,从桌子的观点看是扶植。因为破坏与扶植是相对的,以是用不着人破坏连环,而“连环可解也”。
“汜爱万物,六合一体也。”以上各命题,都是说万物是相对的,不竭窜改的。万物之间没有绝对的分歧,绝对的边界。每个事物老是正在变成别的事物。以是得出逻辑的结论:万物一体,因此该当博爱万物,不加辨别。《庄子》中也说:“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德充符》)
“本日话越而昔来。”这句是说,“今”与“昔”是相对的名词。本日的昨日,是昨日的本日;本日的本日,是明日的昨日。今昔的相对性就在这里。
“南边无穷而有穷。”“南边无穷”是当时的人常说的话。在当时,南边几近无人体味,很像两百年前美国的西部。当时的中国人感觉,南边不像东方以海为限,也不像北方、西方以荒凉流沙为限。惠施这句话,很能够仅只是表示他过人的地理知识,就是说,南边终究也是以海为限。但是更能够是意味着,有穷与无穷也都是相对的。
名家的哲学家通过阐发名,阐发名与实的干系或辨别,发明了中国哲学中称为“超乎形象”的天下。在中国哲学中,有“在形象以内”与“在形象以外”的辨别。在形象以内者,是“实”。比方大小周遭,是非吵嘴,都是一种形象。凡可为某种经历的工具,或某种经历的能够的工具者,都是无形象的,也能够说是,都是在形象以内的,都存在于实际天下以内。也能够反过来讲,凡是无形象的,在形象以内的,存在于实际天下以内的,都是某种经历的工具,或其能够的工具。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一点仿佛是夸大,“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的分歧。马的共相,是统统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含色彩,仅只是“马作为马”。如许的“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分歧。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分歧。以是“白马非马”。
惠施学说、公孙龙学说的意义
“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我们说,统统人都是植物。这时候我们就熟谙到:人都是人,以是统统人都不异;他们都是植物,以是统统人也都不异。但是,他们作为人的不异,大于他们作为植物的不异。因为是人意味着是植物,而是植物不必然意味着是人,另有其他各种植物,它们都与人相异。以是惠施所谓的“小同异”,恰是这类同和异。但是,我们若以“万有”为一个遍及的类,就由此熟谙到万物都不异,因为它们都是“万有”。但是,我们若把每物当作一个个别,我们又由此熟谙到每个个别都有其本身的本性,因此与他物相异。这类同和异,恰是惠施所谓的“大同异”。如许,因为我们既能够说万物相互不异,又能够说万物相互相异,就表白它们的同和异都是相对的。名家的这个辩论在中国当代很闻名,被称为“条约异之辩”。
他的著作《公孙龙子》,有一篇《白马论》。其首要命题是“白马非马”。公孙龙通过三点论证,力求证明这个命题。第一点是:“马者,以是命形也;白者,以是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我们能够说,这一点是夸大,“马”、“白”、“白马”内涵的分歧。“马”的内涵是一种植物,“白”的内涵是一种色彩,“白马”的内涵是一种植物加一种色彩。三者内涵各不不异,以是“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成致。……故黄黑马一也,而能够应有马,而不成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以是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以是色去,故唯白马独能够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我们能够说,这一点是夸大,“马”、“白马”内涵的分歧。“马”的内涵包含统统马,不管其色彩的辨别。“白马”的内涵只包含白马,有呼应的色彩辨别。因为“马”与“白马”内涵分歧,以是“白马非马”。
公孙龙也发明了超乎形象的天下,因为他所会商的共相一样不能够是经历的工具。人能够瞥见某个白物,而不能够瞥见白的共相。统统驰名可指的共相都在超乎形象的天下里,但是并不是在超乎形象的天下里的统统共相都驰名可指。在超乎形象的天下里,坚的共性是坚的共性,白的共性是白的共性,这也就是公孙龙所说的“独而正”。(《公孙龙子・坚白论》)
公孙龙不像惠施那样夸大“实”是相对的、窜改的,而夸大“名”是绝对的、稳定的。他由此获得与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不异的观点,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在西方哲学是极闻名的。
《公孙龙子》另有一篇《坚白论》。其首要命题是“离坚白”。公孙龙的证明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假定有坚而白的石,他设问说:“坚、白、石:三,可乎?曰:不成。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这段对话是从知识论方面证明坚、白是相互分离的。有一坚白石,用眼看,则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用手摸,则只“得其所坚”,只得一坚石。感受白时不能感受坚,感受坚时不能感受白。以是,从知识论方面说,只要“白石”或“坚石”,没有“坚白石”。这就是“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的意义。
除了马作为马,又另有白作为白,即白的共相。《白马论》中说:“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定所白,就是详细的红色,见于各种实际的红色物体。见于各种实际红色物体的红色,是这些物体所定的。但是“白”的共相,则不是任何实际的红色物体所定。它是不决的白的共性。
《庄子》的《天下》还载有“天下之辩者”的辩论二十一事,而没有确指各系何人。但是很较着,一些是按照惠施的思惟,另一些是按照公孙龙的思惟,都能够呼应地加以解释。风俗上说它们都是悖论,只要我们了解了惠施、公孙龙的根基思惟,它们也就不成其为悖论了。
惠施说“汜爱万物”,公孙龙也“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公孙龙子・迹府》)。可见这二人明显以为他们的哲学含有“内圣外王之道”。但是充分应用名家对于超乎形象的天下的发明,这件事情却留给了道家。道家是名家的反对者,又是名家真正的担当者。惠施是庄子的真恰好朋友,这个究竟就是这一点的例证。
《公孙龙子》另有一篇《指物论》。公孙龙以“物”表示详细的个别的物,以“指”表示笼统的共相。“指”字的意义,驰名词的意义,就是“手指头”;有动词的意义,就是“指明”。公孙龙为甚么以“指”表示共相,恰是兼用这两种意义。一个浅显名词,用名家术语说就是“名”,以某类详细事物为内涵,以此类事物共有的属性为内涵。一个笼统名词则不然,只表示属性或共相。因为汉语不是屈折语,以是一个浅显名词和一个笼统名词在情势上没有辨别。如许一来。在汉语里,西方人叫做浅显名词的,也能够表示共相。另有,汉语也没有冠词。以是一个“马”字,既表示普通的马,又表示个别的马;既表示某匹马,又表示这匹马。但是细心看来,“马”字根基上是指普通观点,即共相,而某匹马、这匹马则不过是这个普通观点的个别化利用。由此能够说,在汉语里,一个共相就是一个名所“指”的东西。公孙龙把共相叫做“指”,就是这个原因。
“我知天下当中心,燕之北、越之南是也。”当时的各国,燕在最北,越在最南。当时的中国人觉得中国就是天下,即天下。以是知识的说法该当是,天下当中心在燕之南、越之北。惠施的这类相反的说法,公元3世纪的司马彪注释得很好,他说:“天下无方,故地点为中;循环无端,故地点为始也。”
名家另一个首要魁首是公孙龙(鼎盛期公元前284年至前259年),当日以抵赖而遍及闻名。传闻,他有一次骑马过关,关吏说:“马不准过。”公孙龙答复说:“我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说着就连马一起畴昔了。
公孙龙的第二部辩白论是形上学的辩论。其根基思惟是,坚、白二者作为共相,是不定所坚的“坚”,不定所白的“白”。坚、白作为共相表示在统统坚物、统统白物当中。当然,即便实际天下中完整没有坚物、白物,而坚还是坚,白还是白。如许的坚、白,作为共性,完整独立于坚白石以及统统坚白物的存在。坚、白是独立的共相,这是有究竟表白的,这个究竟是实际天下中有些物坚而不白,另有些物白而不坚。以是坚、白明显是相互分离的。
公孙龙以“指”表示共相,另有一个原因,就是“指”字与“旨”字相通,“旨”字有相称于“看法”、“观点”的意义。因为这个原因,公孙龙讲到“指”的时候,它的意义实际上是“看法”或“观点”。不过从以上他的辩论看来,他所说的“看法”不是巴克莱、休谟哲学所说的主观的看法,而是柏拉图哲学中所说的客观的看法。它是共相。
公孙龙的共相论
公孙龙以这些知识论的、形上学的辩论,建立了他的命题:坚、白分离。在中国当代这是个闻名命题,以“离坚白之辩”闻名于世。
在惠施宣讲他的“十事”中第一事和第十事的时候,他是在讲超乎形象的天下。他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这是照至大本来的模样来讲它是个甚么模样。“汜爱万物,六合一体也。”这是说至大是甚么构成的。这句话含有“统统即一,一即统统”的意义。“统统”即“一”,以是“统统”无外。“统统”本身就是至大的“一”,而因为“统统”无外,以是“统统”不能够是经历的工具。这是因为,经历的工具老是站在经历者的劈面。如果说,“统统”能够是经历的工具,那就必然也要说,另有个经历者站在“统统”的劈面。换句话说,必然要说“统统”无外而同时有外,这是个较着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