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后期墨家(2)
对其他各家的攻讦
《经下》篇又说:“知,知之否之是同也,悖。说在无以也。”就是说,说知之与不知之是不异的,此说悖,来由在于“无以”,即没有仰仗。《经说下》解释说:“知,论之,非知无以也。”就是说,只要有知识,就有关于知识的会商。除非没有知识,才没有仰仗来会商。
针对前期墨家的这个观点,当时有两个首要的反对定见。第一个是说,天下上人的数量是无穷的;那么,一小我如何能够兼爱统统人?这个反对定见叫做“无穷害兼”。第二个是说,如果说有一小我你还没有爱,就不能算爱人,那么就不该当有“杀盗”的科罚。这个反对定见叫做“杀盗,杀人也”。前期墨家用他们的“辩”试图辩驳这些反对定见。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
《经下》篇说:“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经说下》篇解释说:“谓,所谓非同也,则异也。同则或谓之狗,其或谓之犬也。异则或谓之牛,其或谓之马也。俱无胜,是不辩也。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这解释是说:说话的时候,人们所说的,不是不异,就是相异。一人说是“狗”,另一人说是“犬”,就是不异。一人说是“牛”,另一人说是“马”,就是相异。(这就是说,有相异,就有辩。)没有人得胜,就无辩。辩,就是此中有人说是如此,另有人说不是如此。谁说得对谁就得胜。
前期墨家用他们的“辩”,不但辩驳其他各家反对墨家的定见,并且攻讦其他各家。比方,《墨经》中有很多反对名家辩论的定见。我们会记得,惠施有“条约异”之辩。在他的“十事”中他由“万物毕同”的前提,得出“汜爱万物,六合一体也”的结论。在前期墨家看来,这是一个谬论,它是由“同”字的歧义引发的。他们指出“同”有四种。《经上》篇说:“同:重、体、合、类。”《经说上》解释说:“同:二名一实,重同也;不过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条约也;有以同,类同也。”《经上》和《经说上》还会商了“异”,异与同恰好相反。
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如果,则虽盗,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非杀人也,无难矣。
“杀盗,杀人也”是反对墨家的另一个首要定见,因为杀人与兼爱有冲突。对这个反对定见,《小取》答复以下:
辩白兼爱说
前期墨家用如许的“辩”,辩驳了以为“杀盗”分歧兼爱的反对定见。
《经下》篇说:“无穷不害兼。说在盈否知。”就是说,“无穷”与“兼”不是不相容的,其来由,只看是否充满,就晓得了。《经说下》阐扬此说以下:“无(反对者):‘南边有穷,则可尽(中国当代普通人信赖南边无穷);无穷,则不成尽。有穷,无穷,未可知;则可尽,不成尽,未可知。人之盈之否,未可知;而必人之可尽不成尽,亦未可知。而必人之可尽爱也,悖!’(答:)‘人若不盈无穷,则人有穷也。尽有穷,无难。盈无穷,则无穷,尽也。尽有穷,无难。’”答的意义是说,人若没有充满无穷的地区,则人数是有穷的。数尽有穷的数量,并不困难。人若竟已充满无穷的地区,则本来假定是无穷的地区,实在是有穷的。历尽有穷的地区,也不困难。
《经下》篇又说:“以言为尽悖,悖。说在其言。”《经说下》篇解释说:“以悖,不成也。之人之言可,是不悖,则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成,以当,必不审。”这解释是说:以言为尽悖,此说不成以建立。如果持此说的人,其言能够建立,则起码此言不悖,还是有些言能够建立;如果其言不成建立,则以此说为当者也就错了。
关于兼爱学说,前期墨家以为它最大的特性就是“兼”,也就是“周”。《小取》篇说:“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周爱,因为不爱人矣。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就是说,必须遍爱统统人,才算爱人;但是不必须遍不爱统统人,才算不爱人。这与乘马分歧。不必须骑统统马才算骑马,但是必须不骑统统马,才算不骑马。这就是爱人的“周”与乘马的“不周”的分歧。
这是攻讦老子的话:“绝学无忧。”(《老子》第二十章)老子这句话以为学是无益的。照前期墨家所说,学和教是相互关联的,若要绝学,也要绝教。只要有教,则必有学;教如无益,学就不会无益。既然以“学无益”为教,这个教的本身恰好证明学是无益的。
前期墨家也是这么做的。他们给利、害下了定义以后,又以利的定义为根本,进而为各种品德下定义。他们说:“忠,觉得利而强君也。”“孝,利亲也。”“功,利民也。”(《经上》)“利民”的意义也就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运”。
这都是对于庄子的攻讦。庄子觉得,在辩论中,甚么也不能够决定。他说,即便有人得胜,胜者一定精确,败者一定弊端。但是在前期墨家看来,庄子说这番话,恰是表白他分歧意于别人,他恰是在和别人辩论。他若辩赢了,这个究竟不就恰好证明他错了?庄子又说:“大辩不言。”还说:“言辩而不及。”(《庄子・齐物论》)以是“言尽悖”。庄子还进一步以为,万物各从本身的道、本身的定见来看,都是精确的,这个不该当攻讦阿谁。但是在前期墨家看来,庄子所说的就是“言”,其本身就是攻讦别人。如果“言尽悖”,庄子的这个“言”莫非就不悖吗?如果统统攻讦都该当遭到怒斥,那么庄子的攻讦就该当第一个遭到怒斥。庄子还侈谈不要有知识的首要性。但是他如许侈谈和会商,本身就是一种知识。若真的没有知识了,那就连他的会商也没有了。
《墨经》并没有点惠施的名。究竟上,《墨经》各篇也没有点任何人的名。但是,从对于“同”字的阐发看,惠施的错误也就清楚了。说“万物毕同”,是说它们同类,是“类同”。但是说“六合一体也”,是说它们有部分与全部的干系,是“体同”。由类同为真的命题不能推论出体同的命题也为真,固然都用了“同”字。
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乘船,非乘木也。盗,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
这类态度,使我们想起杰里米・边沁的“功利哲学”。他在《品德立法道理导言》中说:“‘天然’令人类为二种最上威权所统治,此二威权,便是欢愉与苦痛。只此二威权能指出人应做甚么,决定人将做甚么。”“功利哲学即承认儿类从命此二威权之究竟,而以之为哲学的根本。此哲学之目标,在以理性、法律保持幸运。”如许,边沁把善恶归结为欢愉、苦痛的题目。照他的说法,品德的目标就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运”。
究竟上,每小我都有一些他所爱的人。比方,每小我都爱他本身的孩子。以是光凭人总会爱一些人,这个究竟,不能说他爱统统人。但是在否定方面,他若害了某些人,哪怕是他本身的孩子,凭这一点便能够说他不爱人,墨家的推理就是如许。
《经下》篇还说:“非诽者悖,说在弗非。”就是说,怒斥攻讦,是悖谬的,来由在于“弗非”,即不怒斥。《经说下》解释说:“非诽,非己之诽也。不非诽,非可诽也。不成非也,是不非诽也。”就是说,怒斥攻讦,就是怒斥你本身的怒斥。如果你不怒斥攻讦,也就没有甚么能够怒斥的。如果你不能够怒斥攻讦,这就意味着不怒斥攻讦。
对于公孙龙的“离坚白”之辩,前期墨家只从实际存在于物理天下的详细的坚白石着想。以是他们主张坚、白同时存在于石中,以为“坚白不相外也”(《经上》),“必相盈也”(《经说下》)。“不相外”就是不相互架空,“相盈”就是相互渗入。
前期墨家在攻讦道家的时候,揭暴露了一些也在西方哲学中呈现过的逻辑悖论,只要在当代建立了新的逻辑学,这些悖论才获得处理。是以在当代逻辑学中,前期墨家所做的攻讦不再有效了。但是,我们看到前期墨家如此富于逻辑脑筋,实在令人赞叹。他们试图缔造一个熟谙论和逻辑学的纯体系,这是中国当代其他各家所不及的。
前期墨家也攻讦了道家。《经下》篇说:“学之益也,说在诽者。”《经说下》篇解释说:“学也,觉得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使知学之无益也,是教也。以学为无益也,教,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