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韩非和法家(1)
当时有些人对实际的实际政治有深切的了解。诸侯常常找这些人打主张,如果他们的建议行之有效,他们常常就成为诸侯信赖的参谋,偶然候竟成为辅弼。如许的参谋就是所谓的“神通之士”。
法家是先秦最后的首要的一家,对于这类汗青观,倒是光鲜的例外。他们充分熟谙到期间窜改的要求,又极实在际地对待这些要求。他们固然也承认前人浑厚一些,在这个意义上有德一些,但是他们以为这是因为物质前提使然,不是因为任何天生的高贵品德。照韩非的说法是,古者“群众少而财不足,故民不争。……古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公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扶养薄,故民争”(《韩非子・五蠹》)。
法家的汗青哲学
法家的社会背景
新的环境带来了新的题目。当时各国诸侯面对的都是如许的环境,自孔子以来诸子百家共同尽力处理的就是这些题目。但是他们提出的处理计划,多是不敷实际的,不能实施的。各国诸侯需求的不是对百姓行仁政的抱负纲领,而是如何对付他们的当局所面对的新环境的实际体例。
韩非:法家的集大成者
韩非以为,这三者都是不成贫乏的。他说:“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然后一行其法。”(《韩非子・八经》)明主像天,因为他依法行事,公道忘我。明主又像鬼,因为他有效人之术,用了人,人还不晓得是如何用的。这是术的妙用。他另有权威、权力以加强其号令的力量。这是势的感化。这三者“不成一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定法》)。
像如许朝后看,这些哲学家就创建了汗青退化论。他们固然分属各家,但是都同意这一点,就是人类黄金期间在畴昔,不在将来。自从黄金期间畴昔后,汗青的活动一向是慢慢退化的活动。是以,挽救人类,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复古。
这一章,以韩非代表法家的颠峰。韩非是韩国(今河南省西部)的公子。《史记》说他“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发得不如非”(《老子韩非传记》)。他善于著书,著《韩非子》五十五篇。富于讽刺意味的是,秦国比别的任何国度都更完整地实施了韩非的学说,但是他恰是死在秦国的狱中,这是公元前233年的事。他死于老同窗李斯的政治暗害,李斯在秦国仕进,妒忌韩非在秦日趋得宠。
中国人尊敬畴昔的经历,这个传统或许是出自占赛过多数的农业人丁的思惟体例。农夫牢固在地盘上,极少迁徙。他们耕作地盘,是按照季候窜改,年复一年地反复这些窜改。畴昔的经历足以指导他们的劳动,以是他们不管何时若要试用新的东西,老是起首回顾畴昔的经历,从中寻求先例。
周朝的后几百年,封建社会轨制慢慢崩溃,社会产生了深远的窜改。君子和小人的社会辨别不再是绝对的了。在孔子的期间,已经有一些贵族丧失地盘和爵位,又有些布衣凭着才气和运气,顺利地成为社会上、政治上的显要人物。社会各阶层原有的牢固性,被突破了。跟着时候的推移,通过侵犯和征服,大国的国土越来越大了。为了停止战役,筹办战役,这些国度需求一个强有力的当局,也就是权力高度集合的当局,其成果就是当局的机构和服从比之前越来越庞大很多了。
如许做,是能够的,因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布局比较简朴。天子、诸侯和大夫都是以血亲或姻亲相互联络着。在实际上,各国诸侯都是天子的臣,各海内的大夫又是各国诸侯的臣。但是在实际上,这些贵族耐久以来都是从先人那边担当其权力,他们逐步感觉,这些权力并不是依托忠君的实际获得的。是以,很多大国诸侯,固然名义上归中心的周天子统领,实际上是半独立的;各国以内,也有很多大夫之“家”是半独立的。因为都是支属或亲戚,这些封建领主保持着社会的、交际的打仗,如果有甚么事情要措置,也都遵守他们不成文的“君子和谈”。这就是说,他们是遵礼而行。
他们之以是称为神通之士,是因为他们提出了管理大国的神通。这些神通把权力高度集合于国君一人之手。他们鼓吹的这些神通就是愚人也能懂会用。照他们所说,国君底子不需如果贤人或超人。只要忠厚地履行他们的神通,哪怕是独一中人之资也能治国,并且管理得很好。另有些“神通之士”更进一步,将他们的神通实际化,做出实际的表述,因而构成了法家的思惟。
天子、诸侯高高在上,不直接与百姓打交道。如许的事情交给大夫们措置,每个大夫统治着本身领地内的百姓。大夫的领地凡是都不大,人丁也有限。以是贵族们统治他们的百姓,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小我为根本。因而采取科罚,以包管百姓从命。我们能够看出,在先秦封建社会,人的干系,不管尊卑,都是靠小我影响和小我打仗来保持的。
这类把汗青看作窜改过程的观点,在我们当代人看来,不过须生常谈。但是从它在当时反对了当代中国其他各家风行的学说看来,实在是一种反动的观点。
因为这些全新的环境,呈现了全新的题目,韩非以为,只要效全新的计划才气处理。只要愚人才看不出这个较着的究竟。韩非用一个故事做比方,申明这类笨拙:“宋人有种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成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是以贤人不期修古,犯警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韩非子・五蠹》)
西周封建社会按照两条原则办事:一条是“礼”;一条是“刑”。礼是不成文法典,以批驳来节制“君子”即贵族的行动。刑则不然,它只合用于“庶人”;或“小人”,即布衣。这就是《礼记》中说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曲礼上》)
韩非是法家最后的也是最大的实际家,在他之前,法家已经有三派,各有本身的思惟线路。一派以慎到为首。慎到与孟子同时,他以“势”为政治和治术的最首要的身分。另一派以申不害(死于公元前337年)为首,申不害夸大“术”是最首要的身分。再一派以商鞅(死于公元前338年)为首,商鞅又称商君,最正视“法”。“势”,指权力,权威;“法”,指法律,法制;“术”,指办事、用人的体例和艺术,也就是政治手腕。
由此可见,把法家思惟与法律和审判联络起来,是弊端的。用当代的术语说,法家所讲的是构造和带领的实际和体例。谁若想构造群众,充当魁首,谁就会发明法家的实际与实际仍然很有教益,很有效处,但是有一条,就是他必然要情愿走极权主义的线路。
这类心机状况,对于中国哲学影响很大。以是从孔子的期间起,多数哲学家都是诉诸当代权威,作为本身学说的按照。孔子的当代权威是周文王和周公。为了赛过孔子,墨子诉诸传说中的禹的权威,传闻禹比文王、周公早一千多年。孟子更要赛过墨家,走得更远,回到尧、舜期间,比禹还早。最后,道家为了获得本身的发言权,打消儒、墨的发言权,就诉诸伏羲、神农的权威,传闻他们比尧、舜还早多少世纪。
韩非之前的商君已经说过近似的话:“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情而行道异也。”(《商君书・开塞》)